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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施創(chuàng)新典型事例征集公告

時間:2015-06-29   來源:行為法學會  責任編輯:xzw

  為深入學習研究《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就推動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中國行為法學會擬定于2015年底在北京舉行第五屆中國法律實施論壇,屆時將邀請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國法學會等相關部門的領導、專家和全國知名法學家出席論壇。

  為了確保第五屆中國法律實施論壇富有成效,并為中央有關部門提供具有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的決策參考,中國行為法學會將在本屆論壇召開之前舉辦以“司法體制改革和社會體制改革與法律實施”為主題的征文活動。

  在征文的同時,為了及時總結中央和地方各部門、社會各界在法律實施過程中已有的典型做法和先進經(jīng)驗,并進行交流推廣,本次論壇特開展法律實施創(chuàng)新典型事例征集活動。望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組織有關人員積極參與申報、推薦優(yōu)秀典型事例。有關事項如下:

  一、申報主體

  中央機關各部門,地方各級黨政機關,地方人大、法院、檢察院、政協(xié)、各人民團體,行業(yè)組織,企事業(yè)單位,其他社會組織等均可申報。

  二、事例范圍

  近5年來法律實施過程中的創(chuàng)新實踐、典型做法和先進經(jīng)驗均可申報。

  三、事例標準

  1.真實性。選送的事例要真實,禁止虛構和杜撰。

  2.創(chuàng)新性。選送的事例要在法律實施方面具有創(chuàng)新的性質。

  3.實效性。選送的事例應對法律實施具有明顯的推進作用,收到了良好的實效,產(chǎn)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4.典型性。選送的事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對其他地區(qū)、單位具有借鑒意義和應用價值。

  四、評審與獎勵

  1.由專家評審組遴選出全國法律實施創(chuàng)新最佳事例,頒發(fā)榮譽證書(無獎金)并擇優(yōu)公開出版。

  2. 擬邀請部分最佳事例代表參加2015年底在京舉辦的第五屆中國法律實施論壇,就相關實踐進行交流,并請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學者評論。

  3.由《人民法治》雜志社擇優(yōu)安排專題,進行深入采訪報道。

  五、申報方式

  可采取組織推薦和單位申報兩種方式進行申報。

  六、提交辦法

  1.申報單位填寫《法律實施創(chuàng)新典型事例征集申報表》(見附件),并連同相關材料(有關圖片、影像資料、媒體報道復印件)發(fā)送至電子郵箱:chinaflss@lawcd.net。

  2.以上表格和相關材料請一并郵寄至組委會辦公室。

  七、截止時間

  申報表提交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30日。

  八、重要聲明

  “法律實施創(chuàng)新典型事例征集”活動系公益活動,不以任何名義向參與者收取任何費用。

  組委會辦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長春橋路5號新起點嘉園12號樓6層610室中國行為法學會秘書處,郵編:100089。

  聯(lián) 系 人:耿振善

  聯(lián)系電話:(010)88154653-802

  網(wǎng) 址:www.lawcd.net

  附件:法律實施創(chuàng)新典型事例征集申報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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