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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稅法學會2014年會暨第21屆海峽兩岸財稅法學術研討會預通知

時間:2014-04-08   來源:財稅法學研究會  責任編輯:admin

尊敬的各位理事、有關單位代表、特邀嘉賓:

????????經(jīng)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會議決定,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2014年年會暨第21屆海峽兩岸財稅法學術研討會定于2014年10月25日至26日在武漢大學召開,由武漢大學法學院和湖北省財稅法研究會承辦。年會正式通知將于6月中下旬郵寄,并通過網(wǎng)絡公告。現(xiàn)將有關事項預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題

????????(一)法治財稅與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

????????(二)財稅法總論研究

????????二、會議時間

????????2014年10月25日(周六)全天、26日(周日)上午。

????????三、論文要求和提交方式

????????1.論文應圍繞會議主題選題和撰稿。

????????2.論文的篇幅限6000字以內(nèi),超出部分不予收錄會議論文集,但可通過電子郵件傳發(fā)給與會代表。

????????3.論文請在2014年9月10日至9月30日期間通過電子郵件提交到秘書處和會務組,接受郵件電子郵箱為:taxlawmsc@163.com和nianhui2014@yeah.net

????????4.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提交論文限1篇,請在郵件主題欄標明“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2014年會論文”。

????????5.研究會理事應當圍繞主題提交論文。其他人員提交論文的,研究會秘書處將視論文質量,根據(jù)承辦單位的接待能力,特邀部分作者參加會議。沒有會議通知或邀請函的,承辦單位將不予接待。

????????6.年會論文集由會議承辦單位統(tǒng)一印制。在論文提交截止時間以后提交論文的,請自行打印150份,參會報到時交會議秘書處。

????????7.論文提交者如無特別聲明,視為同意被編入研究會公開出版文集。凡與年會主題無關的論文,將不會被收入研究會公開出版文集。

????????四、青年優(yōu)秀論文評選

????????為鼓勵青年財稅法學者成長,年會將繼續(xù)組織青年優(yōu)秀論文評選,有關要求如下:

????????1.參評者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2.參評論文必須圍繞本屆年會主題撰寫。

????????3.參評論文必須在2014年9月10日至9月30日期間提交至指定郵箱,逾期不再受理。

????????4.參評論文請?zhí)峤恢袊敹惙▽W研究會秘書處和年會會務組,電子郵件請發(fā)至taxlawmsc@163.comnianhui2014@yeah.net,并在郵件主題欄和論文正文第一頁醒目注明“參評青年優(yōu)秀論文”。

????????5.參評論文須為參評者獨立署名。

????????6.參評者請在提交論文時提供身份證號碼。

????????五、會務事宜

????????1.會務費用:與會者的往返交通費和住宿費自理。與會者每人繳納會務費500元,用于會議承辦單位的資料、場地等開支,并由會議承辦單位出具報銷憑證。其他費用由會議承辦單位負擔。

????????2.住宿地點:初步定為 “弘毅大酒店”(武漢大學國際學術交流中心)(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qū)東湖路136號 武漢大學醫(yī)學部對面),待最后確定。會議地點在武漢大學法學大樓。

????????3.住宿標準:普通標間和單間的住宿費用預估為380元/天,待最后確定。單間有限,鼓勵兩人合住標準間,促進交流。

????????六、聯(lián)系方式

????????會務組設在武漢大學稅法研究中心。

????????地址:武漢大學法學大樓421#

????????電子郵箱:nianhui2014@yeah.net

????????聯(lián)系人:

????????葉金育,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生?? 手機15827249236????

????????陳洪平,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生?? 手機1897165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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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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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4年全國財稅法學術年會暨第21屆海峽兩岸財稅法學術研討會

回執(zhí)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工作單位 ? 職務、職稱 ?
電話 ? 手機 ?
通訊地址 ? 郵編 ?
論文題目 ?
電子郵箱 ? 是否參會 ?
預訂房間天數(shù) ? 是否愿意合住 ?

注:單間數(shù)量有限,采取預先申請、先到先住原則安排,請予以諒解。

回執(zhí)期限:請至遲在2014年9月25日之前將回執(zhí)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nianhui2014@yeah.net,或者以書面信件方式寄給如下地址:湖北省武漢市 武漢大學法學院 2012級博士生 葉金育 收。 未予回執(zhí)或者逾期回執(zhí)者,恕不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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